物业设备设施是指附属于房屋建筑的各类设备的总称,它是构成房屋建筑实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挥物业功能和实现物业价值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房屋设备之所以属于房屋建筑实体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因为在现代城市里,没有水、电、煤等附属设备配套的房屋建筑,不能算是完整的房屋;同时,设备设施的不配套,或配套的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也会降低房屋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的设备和设施,是属于构成房屋所有权的不可分割的定着物(固置物)。
一、物业管理是什么意思
物业管理产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随着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而发展起来的。
物业是指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大厦、旅游宾馆、酒店、标准工业厂房、仓库等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房屋、附属设施及相关的场地。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对上述物业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地、道路交通等,以经营的方式统一实施的综合性、专业化管理。
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物业管理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物业管理费按什么标准收取
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和服务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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