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四种现金补偿方式,包括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前投资者支付现金、目标公司将部分股票以免费或象征性的价格转让给投资者、融资方返还投资方的投资款并加上固定回报的价格回购投资方的股份,以及投资方的股权将转变为优先股、董事会一票否决权、超比例表决权等特殊权利。
1.现金补偿方式。这意味着,如果投资者没有达到预期的赌注目标,融资者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前投资者支付现金。相反,投资者给予融资者一定的现金报酬。2、所有权调整型。也就是说,如果融资者没有达到赌注目标,目标公司将部分股票以免费或象征性的价格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将取代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相反,投资者以此形式将一部分所有权转让给融资者。3、股权回购型。即当目标企业未实现对赌目标,则融资方返还投资方的投资款再加上固定回报的价格回购投资方的股份,以使投资方退出。4、特殊表现型。当融资方企业未能实现约定的事项时,投资方的股权将转变为优先股.董事会一票否决权.超比例表决权等特殊权利。
按股权变化划分对赌协议类型
按股权变化划分对赌协议类型
对赌协议是各方在股权投资中约定的,如果目标公司未来业绩不符合协议规定,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协议。根据股权变化情况,对赌协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初始投资对赌协议: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的股权为零。协议规定目标公司未来达到的业绩目标,如果未达到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
2. 里程碑对赌协议: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的股权已存在。协议规定目标公司在每个里程碑(如上市、收购等)时需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如果未达到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
3. 协议转让对赌协议: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已经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股权。协议规定目标公司未来需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如果未达到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
4. 目标公司控制权对赌协议: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已经确定。协议规定目标公司未来需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如果未达到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5. 综合对赌协议:上述类型的对赌协议的综合。
以上对赌协议类型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方和目标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赌协议是股权投资中常见的约定方式,根据股权变化情况,可以分为初始投资对赌协议、里程碑对赌协议、协议转让对赌协议、目标公司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综合对赌协议。这些对赌协议类型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方和目标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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