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夫妻伴侣一方反对离婚的情况下,若另一方坚决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便需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诉讼离婚。
在此过程中,需由持离婚意愿一方向当地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同时法院也会进行深入审理并判断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调解失败,则将判定离婚结果:
(1)存在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事实;
(2)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对配偶及家属予以虐待、遗弃;
(3)男方对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无法纠正且反复发作;
(4)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处于分居状态满两年;
以及先前仅有的夫妻感情名存实亡的第五种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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