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同时,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给开工作证明,你可以拿劳动合同书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依据劳动合同法,如何证明已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订立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劳动者已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要证明已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提供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提供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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