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人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工人包括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仅是劳务雇佣关系,不符合工伤待遇的享受条件。因此,对于这些工人的工伤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解决。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这些工人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这并不仅限于农民工,即使是城镇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也无法具备法律上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仅是劳务雇佣关系,不符合工伤待遇的享受条件。
城镇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然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且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本人在工作中受伤或者致残,那么该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城镇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虽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人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但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受伤或致残,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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