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予是怎么认定的
1、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个人财产。若双方书面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则不是个人财产,而为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所得的赠与财产,系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大额转账有明确赠与表示的算赠与,其余的不算赠与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该转账属于赠与。没有赠与协议的,视为不当得利,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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