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我给的钱都给他父母了,我不想过了想离婚可以吗
时间:2024-07-19 07:30:00 3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女方把我给的钱都给他父母了,我不想过了想离婚可以吗

离婚是夫妻自主权之一,但需依据法律法规行使;离婚途径可选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

若采用协议离婚方式,则需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方能办理手续。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则依法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过错方离婚时最多赔多少钱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所获补偿并无固定标准,需视诸多因素而定。

其中包括夫妻共有的资产、财产分配以及过错方的过失程度等等。

以上因素将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的参考依据。

通常而言,若过错方犯有重婚、出轨、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则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一般在1000元至5000元间,具体数额会因实际情况及地区经济状况而有所不同。

若侵权行为极其恶劣,受害者伤势严重,或对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赔偿金额亦可酌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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