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会不会影响离婚请求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欠债,不影响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或者财产己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的,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怎么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如果是夫妻身份之间就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举证责任。如果是夫妻以外的债权人行使债权,提起诉讼的,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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