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女士问:我和老公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可我现在发现在他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是我们离婚之前买的,我在离婚时并不知道,他也没有说,所以离婚时就没有分割。我现在还能要求分割吗?
1、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还是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都会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也有的夫妻在离婚时,因为一方隐藏了财产(比如隐匿存款或者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不动产)而另一方并不知情,所以离婚时就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2、根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房产。法院查明该事实后,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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