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误发货品,则需按照法律法规承担补充发送、替换、退款或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之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文规定,倘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达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国家规定及双方协议选择退回该商品,或请求经营者承担更换、维修等相应权利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全文3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