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子,诉讼费用减半收取。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的,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协议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后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执行协议书的内容。
一、调解书怎么叫签收
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居中调解下达成协议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然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调解协议时需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在在送达书上签名,履行了这样的程序调解协议书才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二、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对方履行。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包含内容有:
1、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2、调解过程是在当事人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完成的;
3、在经过调解之后,在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之后便可以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使其生效。
三、调解书签了还能上诉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字后不能上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因此,调解书一旦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如果确实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违反法律依据的情形,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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