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选择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决定权在用人单位。但是,对于安排劳动者延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代替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是:
1.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在休息日上班叫加班吗?
如果公司在休息日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当然算加班了。但是,如果不是公司安排的休息日加班,而是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主动提出在休息日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也就不是加班了。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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