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老婆铁了心离婚我不想离咋办
如果不想离婚,建议和妻子好好沟通。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若仍想维系,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主动承担婚姻中的责任。
(2)积极改善婚姻相处模式。
(3)协助对方一起处理婚外情。
(4)调节夫妻情趣。
(5)注意财产权益保护。
但是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属于协商离婚,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特别是自己对对方还有很强的依恋,不想离婚;
(2)孩子还小,离婚恐怕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学习;
(3)离婚后不好再找伴侣,对离异后的生活恐惧;
(4)对方提出离芽是因为有外遇,为了报复就是不离婚,不让对方得逞;
(5)对方给的补偿太少,多些就同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真的不想离婚的时候就好好对待婚姻,好好对待妻子,找出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再解决问题,只要不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都是有机会挽回的,法官也不会轻易就判离婚的,协议离婚不同意的话也是没办法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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