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合同纠纷应该在哪里寻求仲裁
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申请仲裁是不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二、合同仲裁流程有什么
合同仲裁流程有:
1.仲裁程序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开始,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权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4.裁决仲裁庭在明确调查争议事实并宣布闭庭后,应当对仲裁庭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中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三、合同仲裁后还能起诉吗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5.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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