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汕头讯记者杨媛,通讯员宿华文、陈振喜摄影报道:上月24日,在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南澳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称食出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白发苍苍的77岁老人章伯激动万分地接过拖欠了14年的70万元工程款,63名食出公司职工也满意地领回70万元借款。被欠款14年最怕过节
章伯是南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下称第一分公司)经理。公司在1993年从社会筹资百万元承建食出公司南洋大厦,按协议,工程结束时,食出公司付还百万元筹资款连同70位民工的工资款。然而,一年后南洋大厦建成,食出公司却无法还清债务,第一分公司也随之陷入困境。
章伯说,14年来他最怕过年过节,电话一响,肯定是债主和工人催债,每逢过年过节都要离家避债,甚至萌发过到南洋大厦跳楼的念头。
一件事牵出系列案
据了解,食出公司经营期间多次向单位和个人借款,并因兴建南洋大厦而拖欠承建单位第一分公司工程款。后经营不善,自1999年起歇业。
由于食出公司无力偿债,各债权人先后向南澳县人民法院起诉。食出公司被诉的七宗案件判决生效后,南澳县人民法院2001年至2002年相继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总额749.1537万元(利息均暂计至2002年3月31日止),其中包括食出公司与第一分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执行标的额120.4209万元。
另外,食出公司63名职工于2009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食出公司偿还拖欠基建借款156.958万元。经调解,食出公司应偿还这63名职工基建借款70万元。
执行和解多方满意
据南澳法院执行局介绍,这系列案件的执行过程复杂周折。南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南澳食品进出口公司的南洋大厦等几处财产,但经评估,这些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由于食出公司遗留问题多,还涉及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款、社保金等问题,各相关债权单位和个人对如何解决问题意见纷纭,法院执行工作两次被迫中止,该系列执行案成了长期无法执结的积案。今年,南澳县人民法院再次启动该案执行。南澳法院执行局通过十多场次的协调,促成债权债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先后说服债权人为债务人减免债款总额224万元,其中,第一分公司债款减免为70万元。同时,引导食出职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南澳法院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加班加点办理执行法律手续,仅用七天时间,便将全部案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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