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1~3+7=8~10天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1~4)+7=11-14日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0+7=37日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全文4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