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满四十年后,公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
四十年以后的公寓归谁
1、四十年以后的公寓归房主所有,房产权还是房主的,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继续缴纳公寓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公寓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只是有公寓使用权,公寓的40年也就是指公寓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公寓土地租用时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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