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助力自行车逆向行驶导致与机动车辆追尾相撞的事故发生后,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故现场实地勘察、检验以及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权威性的检验、鉴定结果,透过现象看本质地对事故责任进行准确科学的划分,并非一概而论,主观臆断。
在责任分担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谨慎严谨,根据具体交通事故现场的客观实况、细致的检查和深入严谨的调查研究结果,如同辩论一般找出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及其与责任主体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及时生成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证据及依据。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详尽的记载交通事故的全部核心要素、根本性原因和事故双方的过错责任等,并且必须依法送达到事故方,以便于其清楚明白自己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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