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部门对于超面积如何处罚
(一)不通过审批。超出面积,审核不通过。所以,修改下宅基地面积,再去审核就好了。这个主要发生在规划建设宅基地的环节。
(二)超出部分按标准收费。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需要收费。这是在建房后了。超出面积收费标准:
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三)超过部分退还集体。若建房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会被拆除。还有就是按照上述所说的标准,按超标的面积,补交罚款。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一)在之前宅基地基础上或者村上空余地上的面积,一户人家不可多于180平米。
(二)如有需要开垦耕地来盖房的,每户人家也不能超出240平方米。
(三)利用家边荒山、荒坡,或是废弃地盖房的,每户人家不可超出240平方米。
三、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是多少
(一)按人口数量:
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
2、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
3、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
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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