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二)、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三)、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四)、职务侵占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五)、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六)、主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七)、涉毒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250株(相当于生鸦片50克)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
八)、盗伐林木案
1、一般案件
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2、重大案件
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3、特大案件
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1000株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二、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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