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金标准
1、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2、诈骗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3、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4、职务侵占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5、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6、主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7、涉毒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250株(相当于生鸦片50克)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八、盗伐林木案;
8、一般案件;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9、重大案件;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特大案件;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二、刑事立案的特征
1、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程序法制原则。立案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2、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程序法制原则,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保证刑事诉讼任务和目的的实现。但是,由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五个诉讼阶段。
例如,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阶段,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有些案件,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即告终结,就不需要经过审判和执行程序;有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终结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
但是,任何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都必须经过立案阶段。只有经过立案,其他诉讼阶段才能依次进行,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才有法律依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立案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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