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根据《刑法》条文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通常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针对的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这类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
二、隐匿邮件罪怎么量刑?
隐匿邮件罪既遂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邮件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即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隐匿邮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什么标准下毁弃电报罪才立案?
以下标准下毁弃电报罪才立案:该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实施了私自毁弃电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本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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