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的一般原则: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
一、量刑的一般原则: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
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
(3)交待罪行的情况。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二、可供自首的地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自 首 量 刑 的 具 体 考 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将被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同样以自首论。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而如果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在法律中,自首量刑标准自首处罚的从重情节是非常明确的。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如果能够及时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刑罚,还可以获得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犯罪人自首可以结束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但不会消除其犯罪事实。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时,应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同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以自首论。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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