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上投保人签字为代签但已按时交纳保险费,合同有效。
一、投保人概念是什么
投保人的概念如下: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因此,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作为当事人之一,是不可或缺的。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
2、另外,要想成为投保人,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如果自然人要求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自己买保险;
(2)投保人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法律承认的利益,如不能为自己呼吸的空气投保,因为法律不承认对被保险人的空气有利,即空气毫无价值。
二、自动垫交保险费的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1年或2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对于此项垫交保险费,投保人要偿还并支付利息。在垫交保险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从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当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退保金的数额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该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费垫交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减少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必须经保单持有人同意,否则该条款不能生效。
三、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险种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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