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可以选择停止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转而加入居民医保的行列之中。
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连续按时够格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满两年或者更久,由于其个人情况如转变职业或其他原因导致社会地位发生了变更,那么他们许可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自由转换参保关系。
此外,若被保险人在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过程中出现短暂性的停滞且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那么在恢复缴费之后,就可继续无阻碍地享受到原有的社会医疗保险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