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指当事人明知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条件,却编造条件,或通过相互利用、内外勾结的方法,把工伤保险基金变成待遇或费用支出的行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保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取保险待遇的金额巨大的,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骗取少量的,情节轻微的,不认定为犯罪,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骗取工伤基金的几种表现形式
1、不是工伤职工,却通过编造事实,伪造工伤证据,骗取工伤认定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丧失享受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当事人,采取隐瞒不报手段,继续享受。
3、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联手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高费用报销金额的行为。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是很严重的行为,轻则要承担行政责任,赔偿2至5倍的罚款;重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处以刑罚。所以无论是员工还是用人单位都不要为了金钱,做出违法的事情。特别提醒,很多员工容易被用人单位忽悠,一起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种做法最后可能导致员工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还要同用人单位一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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