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解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时表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以掌握知识产权为重点。
该发言人表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相关知识产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真正走上主要依靠创新促进发展的新路。长期以来,我国传统产业面临着核心技术少、本土知名品牌缺乏和增长方式粗放等突出问题和矛盾。为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国要强化技术创新,要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促进有条件的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培育本土知名品牌。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一批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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