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暴力讨债、以恐吓威胁不在少数,虽然讨债能获取高额利润,但也要付出不小代价,我们常听到私家侦探非法讨债被抓的新闻。
案例一,张某与妻子、岳父三人成立私家侦探公司进行讨债业务,与478余人签订委托调查协议,有偿为他人讨要债务,以调查中心名义非法讨要约定债务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6600余万元。2010年4月6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至1年6个月。
案例二,月15日,陈某将肖某骗到一餐厅内讲数,并纠集其父亲、母亲、两个叔叔4人在餐厅先行等候。陈某和其中一叔叔在包房内先威逼肖某还债,肖某不从两人便对其进行殴打,而后陈某其父、母与另一叔叔又轮番对肖某进行恐吓、威胁、殴打,并强迫肖某写下4万元欠条。但陈某5人并不罢休,要求肖某的女朋友筹足了一万元人民币,并用一辆小轿车作抵押后才将肖某放行。数日后,肖某谎称已筹足款项让陈某去取,陈某等5人结伙去取钱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案例三,10余人手持铁棍、洋镐把堵门要钱,这个在电影里才能看见的“讨债画面”近日在长安区上演。在处理时,警方却犯难了,法律对此无明确界定,我省之前也未发现类似案例。经公、检、法三方会商后,借鉴外地以“非法经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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