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三板员工持股相关法律问题
时间:2023-02-28 20:40:24 46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监管问答》相关问题

1.《监管问答》的内容

根据《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据此,对于之前可以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的合格公司法人或者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如被认定为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则不得参与定增。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参与定增:(2)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和(3)充分披露信息。由此可见,《监管问答》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的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2.《监管问答》的适用

《监管问答》仅适用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定增,对于挂牌前公司并不适用。因此,在挂牌之前,公司搭建好员工持股平台并落实预留的股份或财产份额、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还不受上述限制。

二、员工持股的模式

鉴于上述,如果拟挂牌公司有意于实施员工持股,应如何选择员工持股的模式呢?一般而言,员工持股的模式包括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搭建的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两种模式。其中,持股平台通常是公司法人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在实践中,选择员工持股的模式需要综合考量税务、责任范围、公司股权结构、近期和远期目标等因素,而有限合伙企业越来越受到拟挂牌公司的青睐。前述三种员工持股模式的明显优势和不足简要分析如下:

1.员工直接持股

基于我们的项目经验,相对于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股转公司更容易接受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因为在此情形下,拟挂牌公司的股权更为明晰。但是如果持股员工在公司挂牌之前或申请过程中因辞职等原因出售所持股份,则须在公司层面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对公司挂牌时的股权结构以及时间进度产生较大影响。

2.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和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相比较,通过搭建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能够避免因人员流动产生的上述挂牌前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的问题。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退出投资时,作为持股平台的公司应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本人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此种模式的税费成本较高。为尽量降低税费成本,拟挂牌公司可以考虑在施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例如西部地区,注册或迁入公司型持股平台以降低税费成本。

3.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税收透明实体的特质,决定了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方式的最大优势是税费成本较低。员工在退出投资时仅需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此外,相对于公司型持股平台,如果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以少量出资即可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取得对有限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控制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选择此种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无限连带责任的潜在风险。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浅析新三板员工持股相关法律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浅析新三板员工持股相关法律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