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不能当天领取到离婚证。
因为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30日内,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直到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才可以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并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一个月不去领证会怎样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后没去的怎么处理
登记离婚冷静期过后男女双方没去的视为撤回了离婚申请,双方仍是夫妻关系。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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