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因工程量、质量、造价等发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总承包方、承包方与分包方因工程的数量、质量、造价发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按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的人工费,而总承包方不得按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的人工费,也不得因争议按规定代为支付工资。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清偿。
建设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建设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清偿。监督委员会的权力是什么。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廉洁用权、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监察委员会调查了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渎职犯罪、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监察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涉嫌职务犯罪的,将侦查结果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派出监察机关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团体、单位和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督建议;根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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