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一个月,可以补缴。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但是,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类:如果是职工,参职工医保就比较简单,一般都是入职后单位的人事部门为新入职员工集体到社保局办理,无需自己跑路。第二类:如果没有上班,又是居住在城市或乡镇的居民,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居民医保是每年一交,管一年,次年续交;可以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社部门办理;新参保后一段时间,也会收到社会保障卡。此外有一项特别实惠的新生儿落地保,指的是新生儿出生90日以内参加居民医保,那么新生儿出生后如果生病住院,就能享受医疗保险。第三类: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上述的居民医保,也可以参加新农合;新农合一般是在居住地村居办理参保手续和交费,然后镇街人社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参保和制卡等,也是每年一交,管一年。第四类:没有上班的居民,如果觉得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医保待遇满足不了自身的需求,也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的职工医保,可以到居住地县级社保局经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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