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5点过,重庆北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张超正在南广场售票厅执勤,突然听见哐的一声,北广场售票大厅9号售票窗口前一阵惊叫,多名旅客及售票员被吓得叫了起来。张警官赶紧上前查看,只见9号售票窗口前地上躺着半块砖头,而该窗口的钢化玻璃已经产生裂痕。
让你们不给我办证,哥不是好惹的!窗口前两三米处,一名少年面带怒气,咬牙切齿地说道。少年还想捡起砖头再施暴,被张警官控制住。
原来,持砖头砸窗的少年是张某,14岁,今年8月才满15岁,四川广安大安镇人,当日他准备购票前往广州,但由于未携带身份证,便前往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点办证。制证民警见其是未成年人,且没有监护人同行,按照规定并未给他办理。
张某对此大为不满,在地上捡了一块砖头怒气冲冲地跑进售票厅,朝着售票窗口使劲砸了过去。
张某砸坏钢化玻璃,造成4000余元的直接损失,属于损害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重铁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因张某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所以不执行拘留。
事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耐心教育,张某也非常后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处理。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