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建筑能不能强拆?
是的,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申请手续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经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拆除通知后自行拆除的,由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构筑物、设施等,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自行限期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复议和诉讼,被强拆人才会面临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处以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强拆等措施。第二,违法建筑是指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是指住宅、办公楼、厂房、仓库等固定在土地上可以居住、生产的房屋或其他场所。
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建设项目的建筑物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并占用土地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地方政府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的建设。违法建筑主要包括:
1)未经申请或者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2)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筑;3)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用途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期满后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五)伪造有关材料,取得主管机关许可建造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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