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出股指期货;2、加快QDII和港股直通车,推出创业板和黄金期货;3、17大出台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4、进一步加息和收缩流动性、节能减排,治理污染;5、房地产行业调控;6、国有股划转政策;7、医疗体制改革;8、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
发展政策要点
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规范,合理引导。
(一)规范物流发展秩序
1.加快物流相关领域管理政策的调整。加快对现行交通运输、商业流通等政策中妨碍公平竞争、限制市场准入等影响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尽快建立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按照市场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投资物流设施的政策。
2.做好物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管理。对交通运输、物流园区和信息设施等重大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加强统筹规划。协调不同地区、城市之间的物流设施建设,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3.营造良好的物流发展市场环境。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垄断,规范竞争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改善工商登记、办理证照、统一纳税、交通管理、查验通关等工作,为现代物流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推进物流业的改革和开放
1.扩大物流市场准入。在规范市场准入标准基础上,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物流服务市场。顺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扩大利用外商投资。物流开放逐步由基础设施建设向商业贸易、对外贸易、交通运输、仓储服务等服务领域拓展。在贸易权(进出口权)和分销权(批发、零售、维修、运输)以及分销辅助服务(租赁、速递、货物储运、货仓、广告、技术检测分析、包装等)领域要先行开放。开放批发零售和分销领域,吸引国内外零售集团进入我省。逐步扩大外商直接投资的范围,调整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允许外商和民营资本投资现代物流业,参与改造物流企业,使物流成为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的新领域。
2.加快对先进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通过引入国际知名物流企业,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物流技术和管理。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国内物流企业采用多种形式与国外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国有商业企业、外贸企业的改造和改组。
3.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物流竞争和合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我省企业与国外物流企业合作,加快物流服务走出去步伐。建立沟通国际的物流网络体系,拓展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的分销渠道,促进我省物流企业参与国际物流服务市场竞争,推进国际化进程。
(三)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1.推进物流企业改革。通过改制、上市、兼并等资产联合重组和专业化改造,加快批发企业和储运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打破行业界限和地区封锁,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和发展社会化的物流企业。
2.制定相应鼓励措施。研究制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更新的融资政策、物流园区的土地使用政策、物流服务及运输价格政策以及工商登记管理政策等支持性的物流管理制度和有关政策。有关部门要在财税、用地、用电、工商、海关、外经贸等方面,采取扶持性措施,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加快海关电子通关建设。
3.鼓励企业进行物流配送服务。支持大型连锁、批发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业企业进行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的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扶持具有集成化物流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
4.建立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示范制度。加快推动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企业竞争力,尽快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物流企业。
(四)推动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
1.制定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尽快制订适应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促进各种物流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协调一致。围绕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及信息交换等技术,对托盘、集装箱、各种物流搬运和装卸设施、物流中心、条形码等通用性较强的物流设施和装备的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加快制定一批运输方式装备标准、物流器具、物流包装和物流信息的地方标准。
2.积极借鉴国际物流有关标准。对落后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标准尽快淘汰;对国家标准没有覆盖的领域要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物流技术和服务标准,将国际标准转化为适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
(五)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1.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技术为核心的物流服务方式。推广应用当代国内外先进实用的集装箱拖挂车、大型专用货车等交通运输技术,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应用条形码/语音/射频自动识别系统、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自动导向车、货物自动跟踪系统等物流自动化技术,条形码、互联网、电子数据交换(EDI)、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物流信息化技术和快速反应(QR)、有效的客户反应(ECR)等现代物流管理技术,提高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环节的效率。大中型商业企业普及以数据库为核心的决策支持及运营系统的应用;以大型商贸市场为依托建成专业化市场的电子商务平台。
2.加强物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充分调动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积极支持和引导物流科研工作,加强应用性物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3.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市场管理等物流相关专业,在管理科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开设现代流通相关课程,提高物流专业的教育水平,推广和普及现代流通教育,加快提高现代物流人才质量。引导企业、行业组织及民办教育机构参与并开展多层次的物流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快物流人才的引进,尽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熟悉物流业务管理和掌握先进技术的各层次专业人才。
(六)加强粤港澳区域物流协同合作
物流业是粤港澳合作的重要领域。充分发挥粤港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粤澳高层会晤制度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三地在基础设施建设、物流服务、企业合作、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增强珠江三角洲区域物流的整体水平。
1.加强粤港澳基础设施的协调建设。逐步完善粤港澳跨界大型基建项目协调机制,定期交流三地大型基建项目的规划及建设进展情况,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加快区域基础设施整体配套。加快西部通道建设,提高过境交通运输通行能力,提高通行效率,解决物流瓶颈和障碍。
2.加快物流服务领域有效协作。加快航运、航空和陆路交通等运输业合作,加强港口、机场资源整合。重点加强以港口为依托的集装箱运输和以机场为供应链接点的航空物流协作。逐步放开运输市场,鼓励港澳外商来粤经营航运、道路运输以及口岸运输服务业务。充分利用深圳、广州等地仓储成本低、仓储能力和综合资源较丰富的有利条件,促进香港有实力的仓储企业来粤合作发展物流业。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大通关,提高通关效率。
3.推进企业之间的战略联合。充分利用粤港澳三地的地缘和人缘优势,在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配合的基础上,拓展粤港澳三地企业合作。尤其是要推进三地在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方面,加强物流信息、技术、管理等领域合作,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三地企业之间的物流战略联合。
(七)建立协调有效的管理机制
1.建立物流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机制。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涉及计划、经贸、外经贸、交通、铁道、民航、海关、工商、税务等众多部门,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由相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协调物流产业的相关政策等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地区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加强物流领域的基础管理,尽快研究建立现代物流业统计指标体系。
2.发挥物流相关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现有与物流相关的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相关行业物流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快物流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引导和促进相关物流行业协会的联合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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