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已抵押给别人,法院还能执行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
可以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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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揭车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
一般是有利息的,还要看汽车销售店和银行的签约的合同是怎么安排的。车贷利率一般执行央行标准利率。现执行利率如下:
利率项目年利率(%)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5.6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6.00;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6.1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6.40;五年以上贷款6.55。
三、抵押车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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