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用别人的不动产抵押贷款,涉嫌合同诈骗嫌疑人被抓的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5月5日,永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市局行动支队的协助下,在兴庆区抓获犯罪嫌疑人祁某某,成功侦破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
据介绍,去年1月18日,宁夏学军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祁某某与永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某签订合同,学军养殖有限公司向宁夏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由永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用土地及房产(评估价53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300万元贷款两家公司均分使用。
随后,270万元(保证金30万元)贷款到位,但祁某某只给了尹某20万元。一年后,尹某多次找祁某某协商要求履行合同,而祁某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推拖,后来则既不接电话也避而不见。贷款到期后,祁某某不按期还款,导致永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一年内既未获得贷款,也无法撤回抵押在农发行的资产,使该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今年2月19日,永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向永宁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机关多方走访侦查,办案民警于5月5日在兴庆区将祁某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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