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起诉离婚收集证据:首先是男女双方的证件,如双方的身份证、双方的户口本、双方的结婚证等等。其次是收集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一方涉及赌博或者吸毒贩毒行为的、涉及一方对另一方有家庭暴力的等等,最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所有权证以及双方共同的债权和债务的证明等等。
在民法典中怎样起诉离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起诉离婚有以下步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3、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缴纳诉讼费用;
5、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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