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办公证继承人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遗产的产权证明、清单(如房屋产权证、存单、股权证明);
4.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5.其中一个法定继承人单位(注意:该单位不得与被继承人的单位相同)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表》;
6.继承人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以下其中之一):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骨灰存放证、墓地证、合葬证、火化证并提供死亡时间的证明);有失踪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
7.涉及遗嘱继承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8.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作出书面弃权声明书,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弃权声明书(弃权声明书);
9.继承人应当全部出席,不能出席的应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10.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继承公证办理需要多久
继承公证办理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申请公证后,资料齐全的,公证机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多少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各个地区存在差异,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定但一般差异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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