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岗位提前多长时间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这一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受任何限制实质性条件下,只需注意提前通知义务的履行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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