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超过期限怎么办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超期作出的行政复议有效吗
超期作出的行政复议将会不予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超过该期限申请复议机关将会不予受理,从而丧失包括复议和诉讼等寻求救济的途径,因为行政诉讼提起的时间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三、超过行政复议期限还能复议吗
超过行政复议期限就不能再申请复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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