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怎么才算刑事案件?
1、国家为了追究刑事责任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2、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二、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
1、刑事案件分为以下3个阶段:
(1)侦查: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制作《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
(2)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阅,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
(3)审判:法院根据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判决.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刑事案件有原告吗?
1、刑事案件没有原告。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方称为自诉人。公诉案件中,原告则成为公诉人。
2、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的人。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其请求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就案件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原告有约束力。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其诉讼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个人、单位若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立案进行侦查。当然并非所有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最终都会被法院审理。如果对怎么才算刑事案件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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