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可以可以单方赠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能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了日常家事范围内的事务以及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后赠予一方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获赠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明确表示房屋只归自己所有的,那么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若是无特殊约定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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