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无法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必须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赔偿后,有权向销售商或服务商索赔。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知道销售者和服务者利用该平台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和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怎么投诉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投诉要求赔偿的方式如下:
1、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首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要求赔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协商或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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