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李某某因迁怒女友而误伤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李某某在一家建材店打工,与张某因相识相恋并同居生活,共同生育了一子李某非。因家庭经济原因,李某某一直没有与张某办理结婚手续,张某为此经常数落李某某无能。2013年10月21日,李某某与张某又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正在工作的李某某怒不可遏,捡起工作间一把螺丝刀朝张某扔去,螺丝刀没有打中张某,却偏偏插入张某怀中抱着的李某非的头部,造成儿子李某非脑严重受损,双目失明,右侧肢体偏瘫的重大伤害事件。经司法鉴定:李某非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一级,日常生活终生存在完全护理依赖。
办案法官提醒,夫妻双方既然选择了共同生活,就要互谅互让,彼此包容;同时为人父母,应时刻理性看待家庭生活中的问题,并妥善解决,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无可挽回的惨剧,既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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