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证实汽车经销商蓄意掩盖了其出售车辆的实际运行状况,使得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购入该车,消费者则有权根据相关证据向经销商提出全额退货请求。反之,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个人或汽车销售商并无此类强制性义务。从理论上讲,除非车辆尚未支付款项且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之问题,否则购得二手车后便无法进行退换处理。而至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隐患问题,应当由专业的汽车销售商负责解决,状况严重者方可考虑退还车辆。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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