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采取的综合性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措施。一般来说,国家将土地经营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运用法定权力,为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和使用土地的过程或行为所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从土地管理的概念来看,它有六层含义:
<1。土地管理主体: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务员,包括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首长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普通公务员,土地管理的任务是维护土地公有制,合理调整土地关系组织用地,监督用地。4手段和方法:行政、经济、法律、技术。5职能: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6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主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在正确调整土地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农村经济组织内各行业(农林牧渔业)综合发展的需要,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土地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制定和实施土地法律法规;(2)摸清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情况,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价(见土地调查和土地评价);(3)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确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稳定土地使用范围和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调动土地经营者合理利用土地、投资改造土地的积极性;
④建立健全以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为基本统计单位的土地统计制度,按土地利用类别进行统计,逐级汇总,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征用、划拨的审批、登记手续(见土地法律法规);(六)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七)检查监督土地利用,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调解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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