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当事人要起诉对方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抚养费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必须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不予立案,然后以裁定书的方式告知对方不予立案的理由。
民法典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要怎样办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据此,夫妻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另一方要视情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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