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不必同时签订的。
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在一个时间签订,也是有效的。因为保密协议可看作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早补充晚补充都是可以的。关键是看这个岗位是否确实涉及商业秘密,以及协议中要明确签订了协议的用工方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在关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交保险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社会保险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如果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主动给员工交社保。如果并不想交的话,企业会让员工写一份承诺书表明不交保险是自己个人意愿,生病、受伤等,公司可以有理由拒绝承担费用。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但是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有些人不用购买保险: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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