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子女是否能够成为爷爷遗产的继承人
孙子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如果爷爷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了孙子孙女继承其遗产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遗产中哪些财物无法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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